hgrlj 发表于 2007-12-24 16:45:02

解释的很详细,但对企业和劳动者来讲,再结合一些事例再好不过了。总之,实在感谢。

美华论坛0349 发表于 2007-12-26 13:38:16

好资料,谢谢分享!

美华论坛0349 发表于 2008-1-7 12:34:33

谢谢老师!

美华论坛0349 发表于 2008-1-16 17:21:30

不错的资料,就是看趋起来比较麻烦.

wangfeng1110 发表于 2008-2-19 10:25:41

谢谢老师,已经下载整理了!

johnson1 发表于 2008-2-29 11:07:59

关于第三十七条,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徐老师:
1.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动者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书面形式通知的对象是谁?是否一定要是人事部门,直接领导是否可以?
3.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除了通知的对象签字以外,还有哪几种方式?比如,EMAIL收件回执是否可以?

[ 本帖最后由 johnson1 于 2008-2-29 11:10 编辑 ]

citeadm55 发表于 2008-3-17 19:55:11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共有98条,后续的条款有详细的解释吗?谢谢!

cpipec 发表于 2008-4-26 09:04:46

徐老师,我爱死你了。你奉献了这么多有用的东东

timehand 发表于 2008-5-8 21:56:48

谢谢!!

如果能全一些就好了!!

timehand 发表于 2008-5-19 14:54:43

后面还有吗?

后面还有吗?怎么没有了?

MLH 发表于 2008-7-6 10:02:18

好东东,谢谢楼主!

DDDD

徐老师 发表于 2008-7-20 22:25:25

认真学习

wswlts 发表于 2008-10-2 12:09:22

怎么没了啊`?

peter-cheng 发表于 2009-3-28 23:10:56

学习一下

349703911 发表于 2009-5-16 07:58:57

TKS!

walter4587 发表于 2009-5-25 08:14:17

hao 啊啊啊啊啊啊

lyh200009 发表于 2009-8-13 20:38:09

看了,谢谢

陈炳强 发表于 2009-8-22 22:41:46

拜读了,谢谢

zhuziliang01 发表于 2009-11-18 16:08:41

谢谢

子辛一凡 发表于 2009-12-18 12:56:57

我们厂合同上写试用期2个月,实际考核期3个月,事实上往往3个月过了才加工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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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权威的《劳动合同法解释》-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必须认真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