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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讲堂]《古代制度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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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2: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设计有三个重点和难点。首先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如何分配与制衡;其次是谁来监督约束老板;最后是如何通过制度管理好下属。如何设计企业的治理结构呢?当我们忙于向洋人取经的同时,却忘记了自己的智慧。也许有人会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是西方人的发明,问题果真如此吗?其实我们回顾历史,你便会发现关于类似企业治理结构的思想我国古代早已有之。我国汉唐盛世宰相、御史制度有效解决了国家治理结构设计中的三权分离问题,所以一向被中外宪法学家推崇为制度设计的楷模,其它古代政治的谏诤 <br> <br> <br>制度、监察制度也同样充分智慧。相比之下,现代企业治理在西方的诞生要晚一千多年。从历史的演义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猜想:即现代企业治理思想借鉴了西方政治制度,而西方政治制度借鉴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智慧。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设计充满智慧,是当代中国企业治理结构设计可资借鉴的宝贵文化遗产。之所以向读者介绍古代政治制度对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启示,我们的另一出发点是做企业的人要学会跳出企业看企业,诸多做企业的智慧也许是来源于其它组织形式智慧。</P>
<>  一、权力的分配与制衡</P>
<>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三权分立,权力之间相互制约,即使从今天看来,也充满了智慧。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关键也在于如何平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审计权,即如何平衡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与经理人的执行权、监事会的监督权的关系。我们似乎能从中国古老的政治体制看到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子,当我们盲目照抄照搬西方国家企业治理结构的方法时,难道不能从我国古老的政治体制设置的智慧中得到一点启示吗?</P>
<P>  1、汉代的三公制</P>
<P>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三府”的首脑为宰相。</P>
<P>  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P>
<P>  如果说宰相三公制是汉代的行政执行机构,那么御史台是其制约机构。御史台归属办理宫中内务的少府,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京师长安附近七郡为司隶校尉部,司隶校尉除三公之外对朝廷百官都可弹劾。</P>
<P>  2、唐代的三省六部制</P>
<P>  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封驳是指一种程序:当谏官认为敕令或其它包含有皇帝旨意的文件不妥时,加封后退回,以示异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P>
<P>  唐代行政机构的设置将“决策、审议、执行”三权分立,分别由三省独立执行,而将监察权由御史台分管,以制约以上三种权力。非常类似现代企业制度设计,即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审议,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审计机构进行各环节检查核对。</P>
<P>  3、汉唐政治制度与现代企业管理</P>
<P>  汉朝文景之世的宰相、御史制度,一向是中外宪法学家所推崇的楷模。汉唐盛世的“宰相制”也是老子有为、无为、无不为三段论在组织结构上的具体表现如下图所示:</P>
<P>  在这个制度里,君主被虚位化,就是无为。君主无为就是不直接负行政上的责任,所以他永远都不会犯错误。因此,他一面代表象征国家的伟大庄严;一面人民永远无法抓到他犯错,也永远大于人民心目中的希望。可是谁来办事呢?宰相“佐天子”,真正办事的是宰相。因为他负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上的实际责任,就是有为,就难免会犯错。宰相(当时宰相是诸侯的首领,有诸侯推举的意义,他代表诸侯们的势力,并不是皇室的家奴)犯错,可以立刻撤换(经过一定的程序,最后有君主正式任命),并不影响全国政局的稳定。这不比君主,要撤换君主是不得了的大事,那就是革命。那么如何保证宰相尽责尽力,不做错误的事呢?于是就有一个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也有诸侯势力作后盾)在他后面作监督,就是专弹劾,专挑毛病(御史们有权说话不必要有证据,所谓风闻奏事),所以称为监察御史。怎样保证御史大夫不跟宰相串通勾结来做违背国家民族利益的事呢?一方面当然要挑选好人去当宰相和御史大夫;另一方面在制度上规定,御史大夫是宰相天然的候补人。同时,假如宰相的报酬是两千担,那么御史大夫只有六百担。只要你把当朝宰相劾倒了,你马上就贵为首相,富有两千担。反之,宰相若不愿失去荣誉和富贵,就得拼命做好事。政府就一定是个清廉有能的政府。因此,宰相是“正”,御史是“反”,二者统一在君主里是“合。”总之,政府(宰相和御史的行政机能)是“有为”,君主(没有实际行政职责)是“无为”,二者统一在国家里,国家是“无不为”,历史简称“无为而治。”汉唐的宰相——御史制度精神的现代意义,内容相当繁复,应该有专书讨论。有了这样的好制度,又有好人去好好维护它,所以中国就有了汉、唐盛世,是中外古今永远引以为荣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4 14:14: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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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22: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最危险的是老板</P>
<>  中国企业高层管理者,特别是老板的权力普遍缺少自我约束机制。在这些企业,最危险的是老板,大家都恭维老板,老板决策往往会一意孤行,一不小心,就会带来企业的灭顶之灾。一个企业家或者经理人的成功,往往成也权力,败也权力。很多企业家并不缺乏战略眼光,也并不是没有好的理念,总是因为权力受不到制约,随心所欲使用权力,结果自己把自 <BR> <BR> <BR>己折腾死了。由于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多数国内企业家依然大权独揽,没有真正赋予团队权力,如同一把双刃剑,企业家对于所谓权力的喜爱,也导致了权力更为深不可测。就如同吃了罂粟一样,很容易上瘾。</P>
<>  古代皇帝的地位至高无上,尚且知道要自我约束,并专门找人来批评自己,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人敢于批评老板,老板说什么,员工都唯唯诺诺,没有不同的声音,那么这个企业也非常危险了。企业的治理结构设计中,如何制约所谓法人的权力,使法人的活动纳入有所限制的范围内,当我们纷纷忙于学习西方企业那一套现代化的治理结构时,中国古老的谏官制度,难道不也是一种很值得借鉴的制度模式吗?</P>
<P>  在中国,上古时代就出现采集民歌、民谣以观民风的“采风制度。”除了采风以观民意,封建王朝还发展了鼓励臣子直谏无讳的“谏诤制度。”</P>
<P>  谏诤又称谏议、直谏、规谏。后来谏字的独特含义是对皇帝的绝对权威提出异议。就此而言,谏有别于监察,监察是对官员的权威提出异议。历史上不少君主重视求谏,上古尧设诽谤之木,舜悬招谏之鼓;封建时代设立谏诤机构,付薪水养了一批谏议大夫、拾遗、补阙、正言、司谏之类的官员专挑皇帝的毛病,都是对批评稀缺的补救措施。</P>
<P>  以谏为职的官员称作谏官,又形象地被称作言官,但言官亦指监察官员。监察官员统属都察院,而谏官从未归属于一个统一的机构。进谏的职责通常由谏议大夫和给事中共同承担;按字面理解,给事中的意思是负责宫廷事务,但实际上给事中也负有进谏使命。</P>
<P>  谏议包括奏议和封驳。上文已经谈及的奏议是指向皇帝提出批评性的意见,通常取书面形式,如果上奏的谏官是政府议事机构的成员,也可采取口头形式。封驳是指月一种程序:当谏官认为敕令或其它包含有皇帝旨意的文件不妥时,加封后退回,以示异议。</P>
<P>  唐太宗极为重视谏议制度,进谏使命由门下省和中书省共担。门下省设给事中四名及辅员若干,并设左谏议大夫四名,左散骑常侍四名。中书省则设右谏议大夫四名,右散骑常侍四名。唐代还创设了补阙和拾遗两个官职,分置左右,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补阙和拾遗均为谏官,负责看管供其他谏官呈递奏折所用的四只匣子。</P>
<P>  谏议制度对于过于集中的皇权,具有一定的纠偏作用。这一点在谏议制度的黄金时代唐朝尤为明显。众所周知,魏征、房玄龄、王珪等谏官均对唐太宗产生过巨大影响,其他皇帝在位期间也不乏此类事例。当代历史学家谢元鲁据《唐会要》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卷统计,自唐初至唐滋宗(公元859—873年)初年: 16次封驳,11次有效; 14次进谏,11次有效;16次补阙或拾遗,6次有效。我们看到,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谏官对皇帝的决策及行为起了重大影响作用,汉武帝时期的东方朔就是一个著名的谏官。</P>
<P>  东方朔正色谏武帝</P>
<P>  汉武帝有个姑妈叫馆陶公主,也叫窦太主,他的丈夫堂邑侯陈平英年早逝,窦太主便一直守寡,转眼就到了五十多岁。后来,窦太主结识了一个卖珠宝的女子,这位女子经常到她家去,身边还带了个13岁的儿子董偃。</P>
<P>  董偃长得十分漂亮,人又聪明,很是招人喜欢,窦太主就把他留在身旁,教他御射术。到了18岁时,董偃已是个仪表堂堂的英俊少年了,他与窦太主出则执辔,入则侍侧,关系非同一般,整个京师都知道他与窦太主的关系,以董君称呼他。</P>
<P>  一天,汉武帝到窦太主家做客,公主激动万分,亲自下厨做菜。武帝坐定后,对姑妈说:“希望能见见你的主人翁。”窦太主就把董偃引了出来。董偃头戴绿帽子,手套皮筒子,跟在公主的后面,对武帝说:“微臣董偃,公主家的庖人,冒死叩拜皇上!”武帝见他长得英俊潇洒,他很喜欢,赏赐了他很多东西,并喊他“主人翁。”从此,董偃经常与武帝斗鸡走狗,游猎踢球。</P>
<P>  由于与武帝关系日趋亲热,董偃名声大噪,京城王公贵戚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一天,武帝在宣室设酒宴款待窦太主和董偃。当他们要进入宣室时,武帝身边的弄臣东方塑突然出现,执戟上前阻拦,对武帝说:“董偃有三个罪过,每条罪都是死罪。他以人臣的名义,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死罪。败坏男女风化,搞乱婚姻礼制,有伤先生的制度,这是第二条死罪。陛下正当壮盛之年,须积思于六经,留心于王事,追慕唐虞的政治,仰敬三代的教化,而董偃却不知依经书劝学,反而以靡丽为重,奢侈为称,心狗马之东,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这是国家之大贼,社会之大害,这是他第三条死罪。”<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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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22: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帝听后,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说:“我已经摆好了酒宴,下次再改吧!”谁知东方朔正色道:“不可以。宣室是先王的正殿,不是议论正当的国事,不能进去!正是这样,淫乱的事情才渐渐消除了下去。竖貂教桓公淫乱,后来终究和易牙一同为患;庆父缢死于莒国,鲁国方得安宁;管蔡诛灭了,同室方得治安。请皇上三思。”武帝听罢说:“你说得有理。”于是下诏停摆酒宴于宣室,改摆在北宫。并让董偃从东司马门进去,后又把它改称东交门。同时赏赐给东方朔黄金30两。从此,董偃逐渐失去了宠爱,30岁就去世了。汉武帝也 <BR> <BR> <BR>远离了斗鸡走狗、游猎踢球这些无聊的游戏,励精图治,兢兢业业,一心扑在国家大事上。</P>
<>  三、如何管好下属</P>
<>  如果我们把一个企业比做一个小国家,那么企业的老板就是这个小国家的小皇帝。小皇帝如何管好自己的文武百官呢,显然总是目不转睛地盯住他们是不现实的,如果不盯住他们,文武百官中难免不会出现害群之马,难免不出现作奸犯科者,怎么办呢?西方人想出了在企业中设立监事会、审计机构,通过制度保证,通过制度的设计管好人。其实类似的做法我们古代政治制度的设计中早已有之,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就是一例。</P>
<P>  一个企业要设计好对各级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就要设计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监督管理的目的、内容、对象是什么,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如何执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一个国家文武百官的监督管理方法,难道不能给今天的企业制度设计以启示吗?</P>
<P>  如何管理好部下,不但要有好的方法,更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对地方官员管理的制度,充满智慧,值得学习借鉴。</P>
<P>  中国古代对地方官员管理主要是通过巡察方式。历代巡察职责主要有四大项:一是弹劾不法,考核官吏;弹劾的“弹”有批评、抨击之意,“劾”有揭发罪状、检举之意,“弹劾”多指御史或监察御史等向皇帝检举违法失职的官吏。二是审录复查案件,平反冤狱;三是广施恩惠,救济贫乏,考察政教民情,检查地方各种政务;四是荐举人才。</P>
<P>  唐代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各司其责: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御史不仅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由皇帝赋予直接审判之权,并对审判机构实行监督,履行“掌律令,审重狱,察冤枉”的职责,加之在监察过程中对朝政中存在的弊端向君主实行劝谏,因而对封建王朝的统治起到了巩固作用。唐代贞观年间,太宗李世民一次曾派遣按察、巡抚22人巡察四方,黜陟官吏,以贤能升擢者27人,处死罪7人,处流罪以下及免黜者达数百人。一时之际,令官吏震惊,不敢贪赃枉法,稍加懈怠。</P>
<P>  明代监察制度更加完备。明代中央设都察院,下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十三道监察御史除监察十三省官员之外,还协管两京(北京、南京)、直隶衙门,其中主管部门都察院也在十三道监察御史管辖内。明代监察御史既监临本监察区的卫所,又监察中央直属机关,而且固定其具体单位,这是明朝皇帝的创举。先前,自秦汉以来,监察御史有权弹劾上至执宰,下至郎官的官员,但权责不具体。至明代,则把皇帝对中央和地方百司的制约权力落到具体部门,落到实处,从而增强了监察御史的责任心,大大有利于皇权的巩固,其用心之良苦可谓无以复加了。</P>
<P>  综观历代监察官员的巡察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巡察是中央对地方的一种经常性的巡回监察,它按规定时间定期巡察地方,监察官吏。汉代刺史常以八月出巡,岁终尽诣京都奏事。宋代由监司定期巡察州县,制度十分严格。规定诸监司每年一遍定期巡察州县。提点刑狱则二年巡察一遍,须在次年正月,将已巡的地方按时申报尚书省。诸监司每岁须巡视地方,限5月下旬起发,至7月15日以前巡遍,并将每到一处的月日时间申报尚书省。凡诸路监司不按期巡察,令御史台弹劾。</P>
<P>  定期巡察制度,一般实行分工定点巡视。汉代的十三部刺史,唐代的十道按察使,宋朝的诸路监司,元代的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明代的十三道监察御史,清代的十五道监察御史都是属于定点包干巡察。这种定期定点的巡察制度,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对地方监察的高度重视。</P>
<P>  不定期巡察,一般是皇帝根据形势需要,临时选派政府大员带敕巡视地方,事毕即归朝复职,任期也不长,并不固定巡察时间。这是一种随时随事巡察制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P>
<P>  汉朝所开创的“以条问事”察视地方的制度则是坚持有法可依的典范。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对刺史察举范围,诏制“六条”,史称“六条问事。”汉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苛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 </P>
<P><BR>“六条”的制定,一方面便于刺史充分行使监察权,另一方面又能防止刺史滥用权力。法定“六条”之外,不予察举。凡丞尉以下非法者,由二千石(郡守)所察,刺史不许侵权。以条问事,察视地方,此后历代相因成习,或直接援用汉之六条,或制定相应数条。上述巡察条例的制定,为监察官员的巡察直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澄清地方吏治起到了积极作用。</P>
<P> <BR> <BR> <BR>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整治吏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御史察奸的故事也被传为佳话。</P>
<P>  御史察奸</P>
<P>  李靖,唐朝初期杰出的军事家,唐高祖时屡立战功,太宗时历任兵部尚书、尚书右仆射等职,后被封为卫国公。唐高祖李渊早年在山西起兵造反,李靖便是他的左右,曾经拼死救过李渊的性命。后来,李渊灭了隋朝,建立大唐基业,封李靖为岐州刺史。李靖到岐州后,安抚百姓,鼓励工商业,对官吏制定了严格的纪律,没过多久,便把岐州治理的井井有条,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P>
<P>  谁知李靖早年结下的一个仇敌在京城为官,他日夜想着报复李靖,欲把李靖置于死地,而李靖本人对此毫无察觉。一天,那人在上朝时向皇帝李渊上奏,说李靖在岐州招兵买马,准备造反,还列举出种种看似有力的罪证,这令李渊大为震惊,因为李靖是大唐的开国元勋,假如真的造反,必然有很大一部分人起兵响应,他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是不可小视的。于是李渊就派了一个掌管监督官员的御史来审理这个案子,并下旨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御史与李靖是多年的故交,深知李靖的为人,他心里很清楚李靖是遭到了小人的诬陷,因此就想办法要求李靖,替他解了这个话字??S?瓜蚋咦媲胫妓担骸氨菹拢?捎谠?孀钋宄?罹傅淖镄校?伎锨氡菹绿匦砦液驮?嬉黄鹑サ鞑槿≈ぃ?庋?⒊及炱鸢缸永床呕岬眯挠κ职。 崩钤ㄒ惶?械览恚?团汕苍?婧陀?芬黄鸢炖砝罹改狈吹陌缸印?/p&gt;</P>
<P>  御史此时已经想好了对付原告的计策,他假装非常高兴拿着原告的状子和原告一起上路了。走了几个驿站之后,御史假装非常懊悔的对原告说:“坏事了,我昨晚上把你的状子给弄丢了,今天早上找了半天也没见踪影,这下可怎么办啊?”说完,御史还显出非常惊恐地样子,命令手下兵士用鞭子抽打随行的官吏,责骂他们精心大意,如此重要的证据都不好好看管。原告一看状子没了,一下子也没了辙,在那里垂头丧气,因为他知道,没有了所谓的“证据”,他也拿李靖没有办法。这时御史对原告说:“我看不如这样吧,劳烦大驾,你再重新写一份状子吧,反正都是一样的。”原告一想也对,于是只好命人准备笔墨,很快又写了一份状子,写完之后,御史就把状了拿走了。回到自己的住处,御史拿出两份状子一对比,发现两者内容大不相同,因为诬陷李靖的罪名本来就是捏造的,自然状子上的内容不会完全一样了。</P>
<P>  御史拿着两份状子返回京城向李渊报告,高祖知晓后大为震怒,竟然有人敢诬陷大唐的开国元勋,这还了得!于是立即把诬陷李靖的元凶判处了死刑,御史也长舒了一口气。<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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