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计划的编制、实施、修改等相关内容,规范生产计划的运作,以指导生产及按期为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
第一条: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的编制、落实、跟进和考核,对不符合排产要求的技术特批、认证特批、质量特批;
第三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按时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按需求日期安排物资到货进度;
第五条:物流部负责根据系统中的计划,严格控制来货和按订单配送。
第一条:制定生产计划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应秉承以销定产、按需生产、以产促销的原则。
第二条:生产计划的种类:生产计划包括滚动计划、旬计划、产品月度生产作业计划、10-20天滚动日作业计划。
1.产品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是当月的执行计划,是具体的实施行动计划
2.10-20天滚动日作业计划是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或月度经营计划的细化,是在综合平衡产、供、需后而编制的实施计划,计划调整的幅度控制在±10%范围内。
1.月度生产计划的调整需及时将信息传达至产、供、销,经三方同意。需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情况:月度下达计划超出模具、设备产能;物资供应发生困难、生产设备故障或工装模具不能满足质量要求、不可抗因素(如断电、自然灾害) 影响生产导致生产延后等。
2.10-20天滚动日作业计划的调整(预排计划调整),由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物资供应资源、设备状况和能力,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实施。
3.当销售计划因销售品种、数量的增加、减少、取消、延期导致计划需要调整时,应对月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20天日生产滚动计划。
4.当物资到位后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生产装配计划的,由物资供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对计划影响情况,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确认计划调整),生产部负责及时调整,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考核。
5.对因生产计划调整导致产生的专用物料要及时安排处理。由生产部发出通知,涉及的单位及时上报所有产生的专用物料的清单,生产部根据统计汇总的物料情况、库存情况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再次配套生产。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妥善安排的物料按《呆料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无法使用的物料或产生质量缺陷物料按报废处理。
组装车间的装配作业计划由生产部制订,即“系统排产+车间日计划量”。组装车间应按此组织生产,按期、按量完成作业计划。
1.配套车间的零件生产加工能力由各车间负责每月至少分析一次,并提交结果至生产部,计划内容各种零件加工能力。生产部调度员每月组织召开产能核算会议,对配套车间加工的生产零件,加工生产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并做好会议纪要,以便为后续实践验证提供数据基础和经验。
2.配套车间应参考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零件生产加工作业计划,根据生产部确认计划安排具体生产作业计划。对于有外协加工的零部件等,配套车间可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结合自身生产能力的状况对需委外加工的零部件进行委外申请。
3.配套生产作业计划需及时发给采购部,以便采购部按需求日期安排物资到货进度。若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或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生产计划的,由物资供应单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对责任单位落实考核。
第一条:生产现场的物料应按规定的区域摆放,物品摆放要整齐、规范。
第二条:合格品、待检品、待处理品、废品应严格隔离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三条:工具、模具、工位器具、运输工具使用前后应放置在固定的位置。
1.各车间应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在制品的储量标准和半成品储备定额,控制零(部)件的投入量、保证储备量在规定的水平上。
2.及时清理在制品、半成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废次品,并做好标识和隔离,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
3.各车间设立的半成品库要定期进行盘点,查清数量,结算日(每月25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零件库存数量表”。
1.采购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制订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储备物资定额。因客观原因导致外购物资不能按期到达时,采购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并申请计划调整。
2.瓶颈物资、重点物资及采购周期长等物资,采购部需根据计划下达趋势情况,申请提前储备计划,报生产部审批。
1.车间与车间、工序与工序之间的零件传递流转应满足工序占用时间和最终装配进度的要求,实行相互监督和控制的原则。物料传递应履行交接手续,做好数量清点和统计记录。
2.物料领用应履行审批手续,按生产计划申请领用数量;物料发放前应审核申领数量是否与装配计划相符合。
第一条:现场问题处理:技术部负责所在车间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现场工艺问题的临时在线处理,涉及交叉问题的,需将处理结果通报生产部。对于生产中无法处理的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生产部予以解决。
第二条:对于涉及后续图文更改、问题关闭及进度通报等方面的工作,由技术部负责落实。
第三条:图文资料维护:跟随产品的工艺文件,包括工时文件、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工艺通知、操作工艺规程等的指引性文件均由技术部负责编制、维护、存档。
第一条:各车间每天必须按要求在ERP系统中维护前一天的生产数据,处理当天的短缺数据,并按规定的格式和时间填报生产日报表。
第二条:要求组装车间每天上午9:00前在ERP系统中维护前一天的生产数据,对于延期订单同步通报原因及责任单位,对前一天的生产情况按《组装车间生产日报表》格式填写并在9:00之前以邮件形式报生产部备案,邮件可同时对当日的计划完成情况、月度累计生产情况作简要列表说明,对当日的生产异常情况及一些特殊情况作批注说明。
第三条:要求成品库每天上午10:00前对前一天的成品入库情况填写并以邮件形式报生产部备案。
第四条:要求配套车间每天上午10:30前对前一天的生产情况填写生产日报表并以邮件形式报生产部备案。
第一条:生产计划属于公司保密文件,生产部在编发计划时加上保密等级提醒。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生产计划管理,并对计划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二条:生产部严格控制生产计划的发放范围,生产计划只发给公司高层、生产调度或计划负责人、采购部业务员、物流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领导,其余需要生产计划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由单位计划员转发;月度生产计划不同意再进行转发。
第三条:下发或打印的每一份计划,必须由该份计划的使用人在计划上签署自己的姓名,以便追溯。
第四条:传递给外协厂的生产计划必须经过业务员处理,只保留日生产机型数量信息,并签名下发。
第一条:生产系统各单位必须对可能发生的停线(产)均有责任实行前期预警机制。
1.采购部:对于组装车间所需物料,必须在计划实施前三天落实所有物料状况,对于踩点到货物料需提出风险排产说明,如(对于踩点物料)确定不能满足计划,必须最迟于24小时前申请调整计划;对于各生产单位所需物料须按照物料需求单位要求物料到位时间提前24小时提出预警报告。
2.物流部仓库:对于零库存物料以采购部送货计划时间节点预警;对于非零库存物料,针对有生产计划(含日计划、月计划、各类任务单)的物料提出预警报告。
3.物流部配送:对配送组装物料必须提前4小时落实物料状况,并可能会给组装车间造成停线(产)的状况提出预警报告。
4.配套车间:对因上游单位缺料或本单位出现生产过程异常可能会给组装车间造成停线(产)的状况需提前6-8小时提出预警报告;对于还需提供给下道加工车间加工的物料(二次加工)需按照物料需求车间要求物料到位时间提前3-4小时提出预警报告。
5.组装车间:各班组必须提前1-2小时落实物料状况,并可能会给组装车间造成停线(产)的状况提出预警报告。
1. I级预警,也指初级预警,表示问题存在影响组装车间生产的可能性或潜在性,各相关单位岗位人员(含调度员)必须知道并在落实跟进。
2.II级预警,也指中级预警,表示问题已经明确得不到解决肯定影响组装车间生产,但评估可以得到补救,单位生产主管及相关岗位人员必须知道并落实跟进。
3.III级预警,也指最高级预警,表示问题已经确定影响组装车间生产,且仍看不到解决方案,单位领导必须知道并落实跟进(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在跟进解决)。
第三条:所有预警报告必须采用标准格式填写,其中采购部、物流部仓库、各配套单位采用《供货单位物料预警表》,物流部配送、组装车间采用《组装生产预警表》。
第四条:所有预警邮件格式必须严格规范,具体为供货单位(包括各配套单位、采购部、物流部仓库)、组装车间预警规范:XX单位生产预警(X级);物流部配送预警规范:物流部配送短缺物料预警(X级)。邮件主发被预警单位,同时按“预警机制”各级别抄送相关人员。
第五条:其中对于所有III级预警,必须先电话,然后再短信或邮件方式预警。短信预警,开头必须注明预警单位(发信人所在详细单位)。如配套单位需注明:配套预警;采购件需注明:采购预警。
第六条:所有预警报告信息都必须经过核实确认属实,再以邮件形式发相关单位,其中任何预警信息都须发责任单位与生产部;紧急情况先电话后邮件形式预警。
1.未按规范标准预警或邮件标题与内容不符合的,视为预警未成功发出。
2.在各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应该发现的预警信息未预警,导致下道工序单位进行预警的,截止预警工序之前的所有业务工序均需要接收调查与考核。
4.对于任何质量问题物料,质量部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质量状况通报,紧急情况必须先电话或短信后邮件形式通报。
5.对于质量部发出的任何质量问题物料通报,物料涉及责任单位必须第一时间检查物料供需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物料短缺须第一时间作出预警。
6.按时提前作了预警并积极跟进协调,仍导致停产停线事件发生的,不追究预警单位责任。
7.对于所有的预警信息,被预警单位必须及时受理,在不超过10分钟内答复初步进度,此后并按预警级别适时通报进度,直至预警信号解除。对于所有III级预警,进度必须由责任单位领导跟进通报。
8.对于被影响单位(包括物流)未提前预警或预警不及时,生产异常责任将按照被影响单位:物料供应单位=2:8或被影响单位:被影响单位:物料供应单位=2:2:6的比例进行判定。
第一条:生产部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对于月度下达的任务进行安排,统筹组织相关单位全力保证生产订单按时按质完成,对于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机制:
第二条:对于全力保障生产任务的相关单位,给予单位责任人50-200元的正激励;对于未完成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适当的负激励。
第二条:本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按《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