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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将员工工作绩效与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形成与企业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规范企业员工的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 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所需要人才的可获得性等具体条件,制定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公平原则。 既使本企业薪酬水平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吸引力,又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以及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差别及对企业的贡献不同,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及按贡献大小分配薪酬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工资系列 第四条 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五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试用期时间安排视劳动合同法、企业有关规定及其所在岗位而定。 2.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少于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内不享受针对正式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 第六条 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技术、生产、营销和后勤5类工资系列。 1.行政管理系列,包括企业高层领导、各职能部门经理、行政部(勤务人员除外)、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审计部所有职员。 2.技术系列,包括产品研发部、技术工程部所有员工(部门经理除外)。 3.生产系列,包括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所有员工(部门经理除外)。 4.营销系列,包括市场部、销售部所有职员。 5.后勤系列,包括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和保洁员等。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七条 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收入来源,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该部分薪酬应占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依据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薪酬市场调查数据来确定。 第九条 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其全部薪酬的15%~25%。 第十条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依据高层管理者对企业的贡献程度、任职年限等分配。 第四章 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十一条 岗位工资。 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实行梯级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年不再增加。 第十三条 奖金。 奖金是对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具体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个人单项奖金及集体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裁审批通过后计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制定,自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 公司主要福利项目 公司主要福利项目有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 第五条 社会保险 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 年终奖励 凡在当年12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3个月以上(含试用期)正式任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如下。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本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3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3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七条 有薪假期 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天。其中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1.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两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2.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3.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八条 年资津贴 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九条 通讯津贴 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条 出差补贴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一条 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 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和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7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1天。 3.病假 (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1.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2.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1.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2.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两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3.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4.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5.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6.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6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超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1.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 (1)国内城市之间转移的飞机、火车、轮船和汽车等交通费用,凭所购的票实报实销,需分别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2)出差期间住宿、正常餐饮费用,采用包干制,经理级150元/日(住100/餐20/车30),区域经理、业务员及其它职员100元/日(住60/餐20/车20)。 (3)招待费、交际应酬费(需详列说明)发生前,需征求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的批准,未经事先批准的此类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4)出租车费用,在报销范围内(公务出差)的出租车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全额报销;在报销范围之外的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批准后,注明时间、地点及事由,方可报销;一般情况下出租车费由个人承担。 2.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每日)报销补助标准 (1)总经理,每日500元内,定额包干。 (2)副总/总助,每日200元内,定额包干,须有票据。 (3)经理,每日150元内,定额包干。 (4)区域经理/业务/普通职员,每日100元内,定额包干。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助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和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员工奖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奖励及慰劳工作成绩优良的公司员工,鼓励员工更多地为公司作出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公司分部。 第三条 奖励颁发原则 1.要把颁发奖金作为重要的激励手段,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颁发奖金要执行公平合理原则,多劳多得原则。 3.颁发奖金要严格执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第二章 奖金种类 第四条 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是指各单位(或部门)在完成本单位(或部门)季度计划指标后,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的部分奖金。 第五条 节日奖金 公司在端午节、中秋节及春节发给员工的节日奖金。 第三章 奖金标准的确定 第六条 效益奖金的确定 公司分部在完成季度计划指标(生产产值和销售回款额)后,从超额部分中提取5%作为效益奖金总额。集团公司在完成季度计划销售回款额指标后,从总额部分提取5%作为效益奖金总额。 第七条 节日奖金的确定 端午节最高不超过员工1~6月份的平均工资的20%。 中秋节奖金不得超过员工1~9月份平均工资额的20%。 春节奖金不得超过员工全年平均工资额的90%。 第四章 奖金分配 第八条 绩效奖金分配 1.计算方法 (1)有具体计划指标员工平均效益奖金=超标部分*5%*自身系数/本系数人员总数。 (2)无具体计划指标员工的平均效益奖金=有量化指标员工的平均效益奖金/1.5*自身系数。 2.分配方法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依据员工岗位描述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分为优、甲、乙、丙和丁五等。员工的效益奖金系数也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1.4)、甲(1.2)、乙(1)、丙(0.8)和丁(0.6)五等。 第九条 节日奖金分配 1.凡正式员工在当年年度内无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记录者,都要发给节日奖金。 2.凡正式员工在当年年度有事假、迟到、早退等记录,并依照规定所折合天数不超过六天的。发放半数节日奖金,超过六天不发放节日奖金。 3.节日奖金额的计算均以各员工在本年年度内的平均工资为准,此项平均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及其他奖金。 第五章 奖金的发放 第十条 效益奖金每季度颁发一次,统一存入个人工资卡。 第十一条 节日奖金应于节日之前发放,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7天,奖金发放时统一存入个人工资卡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报总裁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实行后,凡既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免费送书丨【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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