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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2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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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股;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20世纪20年代末股东人数仅为46万,50年代末达到50万,70年代末达到300万。从整个美国来看,个人持股的人数也一直攀升:1952年,全国有650万人直接持有股票,占人口总数的13%,到1982年,直接持有股票的人数上升到3200万,约占人口总数的14%。在1985年,美国市值23600亿美元的企业股票中,有12103亿美元即51 3%掌握在个人手中,机构持有的比例为43 4%。尽管机构投资在战后的美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是没有改变这种股权高度分散的结构,目前在美国的股权结构中,个人股仍占49%。
二、公司内部权力结构
美国个人主义的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文化使人们对权力集中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不愿意将权力集中在某一个团体或者个人手中,即使勉强集中在某一个团体或者个人手中,也会有相应的制度对这种权力制衡。
就美国公司的董事会来说,美国公司的董事分成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由公司现在的成员或者曾经是本公司的职员来担任。内部董事一般都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成员,负责公司各主要部门的经营和管理。美国大多数公司的内部董事人数为3人,很少有超过5人的。外部董事由公司外部拥有某种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人员组成。选择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意在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理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防止公司经理在公司决策中的独断专行,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外部董事的特殊性,在选择外部董事时,往往比较重视他们的技术专长。外部董事一般包括三种人。一是与本公司有着紧密业务和私人联系的外部人员;二是本公司的外部人员;三是其他公司的经理人员。外部董事一般在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但不在公司中任职。美国加利福尼亚公职人员退休基金(Calpers)制定的《美国公司治理原则》的附录中为外部董事设立了九条标准:(1)在过去5年中未曾以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受雇于该公司;(2)不是该公司顾问或高级管理层人员,且与该公司的顾问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与该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4)与该公司或高级管理层不存在个人服务合同;(5)与接受该公司大量捐赠的非赢利性实体不存在利害关系;(6)在过去五年中,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根据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要求应当披露的业务关系;(7)未曾受雇于由该公司任何一名高级官员担任董事的公众公司;(8)与该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上述的任何关系;(9)不是上述任何人员的直系亲属。
20世纪70年代末期,鉴于大公司中外部董事比例仍然偏低,难以对公司经理阶层形成有效制衡,纽约证券交易所提出,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到1990年,美国制造业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为86%,其他行业外部董事的比例为91%。从理论上讲,外部董事比例的增加会加强董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与控制。Weisbach的研究发现,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升迁与公司过去业绩的相关性在外部董事较多的公司中要相对强得多,其原因是外部董事多的董事会比由内部董事控制的董事会有更强的独立性。在一些公司治理专家的实证研究中还发现,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例越高,股票市场对该公司业绩及其行为的反应就越有效,该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因业绩不佳而下台的可能性就越大。美国公司在董事会中引入外部的独立董事以加强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监督,以求抑制内部人控制,降低代理成本,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这是在单一制模式下对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改良。
在美国,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都设有专业委员会组织,其目的是使董事会在公司的关键业务领域有深度的介入,这对于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美国公司董事会而言意义重大。虽然不同的公司存在某个特定的委员会结构,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公司治理委员被权威的认为是进行有效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核心,同时要求关键议案由委员会的独立成员提出。
大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委员会一般至少有3名成员,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主要通过履行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推荐董事候选名单,检查董事会的结构、成员构成、运作和作出评价等职责,扮演塑造良好公司治理的主要角色。根据董事会的职责安排,公司治理委员会也可能负责审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或者与薪酬委员会共同承担这一职责。作为其核心职能,公司治理委员会在推荐董事候选人时一般会确立严格的任职标准,并将之推荐给董事会;同时根据这些标准对董事人选和资格进行识别和审核,判定这些人员是否存在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方面;在对现任董事重新提名时,也会评价其给公司带来的贡献。在识别董事人选方面,公司治理委员往往从广泛的渠道收集关于潜在候选人的意见,与合适的猎头机构合作以帮助其识别候选人,同时建立评估股东所推荐人选的程序。在审核董事人选方面,委员会一般从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出发,完善并向董事会推荐一套标准,以这些标准衡量董事人选是否按美国证券市场上市规定,满足适当的独立性要求,并仔细调查可能影响该名董事独立性的背景。委员会也向董事会推荐其他委员会的人选,定期审查各委员会结构,确保包括审计、薪酬和公司治理在内的主要的委员会成员均符合独立性原则和其他各项标准。公司治理委员会对董事会整体运作的有效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委员会需要完善并向董事会推荐一系列公司治理的原则,阐述董事会的领导、董事会任职资格(包括独董)、董事职责、专业委员会的结构和职责、与管理层和建议者的沟通方式、董事薪酬、董事背景、董事会评估以及管理层继任等。此外还需要审核有关董事会议事制度的安排,以及管理层向董事会信息报告的政策,评估信息获取途径,确保董事会能及时得到合适的反馈。
在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上,大多数美国公司的总经理与董事长都是同一个人,全面掌握着董事会所获得的信息,负责董事会的日程安排和讨论的事项,这就进一步混淆了公司业务执行权和相应的监督权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美英的单层制董事会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公司的经理层,董事会没有足够的影响力监督经理层权力的实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美英国家公司内部权力结构中,普遍实施了外部审计制度,这是法律所要求的,虽然董事会内部也设立审计委员会,但它只是起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状况的作用,公司正式公开发表的财务报表必须由专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负责,以确保向市场提供的有关信息的准确性,从一个重要方面加强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为外部市场弥补公司内部权力制衡不足建立了一个沟通的渠道。
三、监督机制
美国文化推崇冒险精神,这一方面表现在公司拥有全面决策权上;另一方面表现在股东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干预上。公司决策权掌握在管理层手中,他们可以采取冒险的方式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致使董事会形同虚设,因此,来自公司内部对治理的监督作用不大。除此以外,由于美国历史短暂,世俗观念淡薄致使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不足,因此为了谋求公司的发展不得不倚重正式制度的约束和压力,这也是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法律、合同、条约成为其治理基础的根本原因。
内部监督是由审计委员会完成的。大型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通常由3 5名成员构成,美国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独立董事,在个别情形下,委员会成员的选择需要满足额外的、更为苛刻的独立性标准。委员会成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背景外(其中至少
一名成员是财务专家),对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能力要求也非常之高,成员在工作中需要协同所有的董事,充分了解公司业务和风险组合,凭借其业务经验,对委员会负责的提案进行独立、严格的判断。由于审计委员会的责任非常重大,董事会选择成员时往往会考虑某位候选人兼职的情况,除非认定兼职情况不会影响该人有效的提供服务,一般要求成员不可以在超过3家的上市公司同时从事同类型工作。审计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委员会、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在信息向公众披露前,共同讨论和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同时作为审核的一部分,三方也就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处理的质量、管理层的预计进行讨论和审核;此外,委员会单独对任何在外部审计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书面沟通材料进行审核。委员会需要充分理解公司有关业务风险、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内控系统,以及CEO、首席财务官产生的程序等,以确认公司处于严谨的控制中;需要定期审查和维持内部和外部的审计人员、管理者、公司评价系统有效性的程序,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活动等。当在内控方面出现任何缺陷或弊病时,委员会应被告知真实情况、解决步骤和时间表。从内部审计角度看,委员会需要持续监察内部的审计职能,包括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管理层的反应,以及指派和替换高级内部审计的执行人员。从外部审计角度看,委员会负有监察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的责任,在执行该职能方面,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1)评价审计机构,预先审核双方协议的条款。根据勤勉的原则,审计委员会每年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资格、工作成果、独立性、声誉、团队核心成员的表现进行审查;同时制订外部审计机构的轮换制度,对审计人员定期进行选择以及更换,并审查新的合作协议。(2)审核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在判定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方面,通常的做法是与之保持持续的、公开的对话,并研究公司如何识别、使用这些机构提供建议的整个过程。除了常规的年度审计,外部审计机构也可以就合规性方面独立地向公司提供其他建议,审计委员会也会考虑是否需要预准或核准该类服务。从议事制度看,委员会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并进行的充分准备,以利于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充分的沟通。委员会还需要至少每个季度非公开地与审计人员、管理层做常规性沟通;与首席法律官举行秘密会议,商议有关合规性和重要法律事件所引起的各方关注;并和其他的机构不时地保持非公开的沟通,例如外部顾问等,这些措施能使委员会以恰当的方式监控公司的财务。
在美国,对公司经营权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外部市场实现的,包括公司控制权市场和经理市场,这种监督在美国公司治理中的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托于现实中的资本市场而发挥作用的,这要求在经济体系内必须具备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和严格的资本市场交易规则,这些条件在美国能够被基本满足。高度分散的股权和有效的资本市场使得公司的股票和债券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其价格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者即分散的公司股东,在资本市场上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作出判断后,如果不满意公司经营者的表现,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抛售所持有的股票,众多投资者一致的行动将导致公司股价的下跌,这一方面形成了公众对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判断,使不称职的经营者人力资本贬值,直接影响到他的职业声望和未来的收入;另一方面,当公司股价下跌到公司的潜在价值以下,就会吸引潜在的公司收购者的注意,他们通过资本市场大量收购该公司的股权,改变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改组董事会,变更公司的经营方式,这通常会导致公司原有经理层被解雇,从而给公司经营者施加压力,迫使其在公司经营中慎用权力,不至于长期和过度地偏离股东利益行事。在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理念中,这种市场控制作用的发挥是不应该受到任何阻碍的,特别是公司控制权的可转让性不应该受到任何因素的阻碍。
四、激励机制
美国的人际关系是典型的普遍主义,当他们与其他人发生经济交往时,倾向于使交易关系与感情关系分离,常常将与“你”的交易化为与“他”的交易,这是一种讲求实际的人际关系。因此,在对经理层的激励中,以物质为基础的报酬激励机制是主要的选择方式。美国公司经营的首要目标就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所以,为了激励经营者努力为股东创造利润,美国公司除了对经营者支付高额的工资与资金作为短期激励以外,还借助于证券市场采用“股票期权制”等办法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早在1952年,美国一家叫菲泽尔的公司,为了避免公司高级主管的现金薪酬被征收高额所得税,率先在雇员中推出了股票期权计划。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股票期权作为企业一项新的金融创新工具和激励机制,已在美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得到了成功的实践和推广。据美国国家员工所有权中心执行董事Rosen(2002)提供的数据,在1994年,美国只有100万名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奖励;2002年7月,已经有1000万名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奖励。在《财富》杂志1996年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89%的企业对经理人员实行了股票期权报酬制度。通过股票期权获得的收入占高级经理人员年收入的比重也越来越高。2005年美国前200家大企业首席执行官的平均现金年薪仅略高于75万美元,但其股票期权的税前收入约达1000万美元。如果考察美国公司高层经理人员每年报酬中的股权,其中期权和股票的比例为15 1;如果考察高层经理人员持有的股权,也就是历年来所积累的股权,那么期权和股票的比例为4 1。财富500强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员的年均报酬是500万美元,其中100万美元是工资,100万美元是奖金,其余300万美元是实现的期权。因此,他们的年收入主要取决于他们所持有的股权,而不是公司支付的年工资。他们历年所积累的股权(包括期权和股票)在他们的资产组合中平均达到2000万美元,这些股权的价格如果上升30%,他们将得到600万美元;如果价格下降30%,他们将损失600万美元。如果研究1980年到2000年这些公司CEO的财富在公司市场价值每增加10%的增长状况,以及这些公司CEO的财富构成在其财富价值每增加1000美元的变化状况,可以发现两者的趋势非常接近,也就是说,随着股票价格的变化,经理人员的资产组合的价值也有很大的变化。美国经理阶层的激励机制,http://www jy365 com cn/news/renliziyuan/jilijizhi/8120_2 html。这种把经营者变成股东的激励制度的创新,对于提高公司经营者的经营积极性,以及提高经营者与股东目标函数的一致性,防范经营者“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美国公司治理模式根植于其个人主义的文化传统,公司治理模式与文化传统之间兼容性很高,整个公司治理制度系统的有序性就很强,治理效率就很高。
第五节日本文化与其内部监控型
治理模式的耦合性分析日本的文化价值观可以说与美国截然相反。团队精神和集体本位主义是其最典型的特征,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顺应了他们自己的传统文化,“团队主义”价值观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法人持股率较高,公司经营者阶层相对稳定,也造成公司的股权缺乏流动性。另外,注重长远利益、集体主义思想、个体利益服从总体利益的文化为其实施内部监控提供了文化基础。日本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阶层都强调集体思考、集体协调、集体管理
的运作方式;日本公司注重从企业内部选择经营者,因为他们熟悉公司各方面经营业务,容易把公司的长期发展作为公司和个人奋斗目标。再者,等级观念使企业在利益分配时可以采用年功序列制,等级工资看重资历和年龄。因此,日本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必仅靠物质刺激。
一、股权结构
日本虽然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自身的文化积累并不深厚。日本文化的形成主要以从域外拿来式的承纳方式,使得日本人普遍具有“凡能为我所用者均可取而用之”的思想意识。在外来文化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中国的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中“家族”的观念,使日本的企业制度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企业集团”正是这种文化特色的反映。各个企业以血缘、亲缘以及地缘为基础,通过广泛交叉所有权关系形成一个大的企业集团,因此日本的公司治理是建立在“关系”基础之上的,这种“关系”指的是一种能保证所有者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产生的长期互利关系的体制,也因此决定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是以股权集中、企业法人相互持股为特征的内部控制型模式。
战后财阀解体在形式上瓦解了日本人的“村庄”经济体系,使化整为零的各经济实体曾在战后初期的一段时间一度活跃起来,并造就了一代新型企业家,推动了“个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日本人的潜在意识却很难适应“个人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式。于是,当社会环境略微一宽松,它们便首先以银行为中心,组建起以银行为主导的新型“银企”关系,为法人间相互持股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20世纪50年代初期相关法律解冻后,法人间立刻开始大规模地相互持股,多形态资本相互结合,于是以相互持股为手段的集团化组织系统迅速建立起来,进而又促成了系列化企业体系的形成。可以说这一过程的发展主要是日本人的传统文化理念在发挥作用,它构成了战后日本法人间相互持股制度建立的重要原因之一。战后日本企业的交叉持股本身有相当一部分直接就是财阀的“遗产”。在主要靠自我融资、资本相对短缺而又要保持控制的情况下,财阀下属企业之间已经存在着大量的相互持股现象。以被解散时住友的主要企业股权结构为例:住友银行除住友家族和住友本社分别持有11 3%和24 1%的股份之外,其他住友公司持有16 7%,这样合计起来就保持了52 1%的控股权。住友信托银行的主要股东则是住友银行,住友家族、本社和其他住友公司是其小股东,总计45%。住友起家产业和核心企业 住友金属矿产的股权控制比较严,家族直接持有53 4%,然后是住友本社持有26 6%,加上住友银行和其他住友公司总计100%,完全为财阀自己拥有。
泡沫经济崩溃后和21世纪初的经济复苏时期,日本企业的稳定股东持股比例与相互持股比例呈急剧下降趋势。稳定股东持股比例由1991年的45 8%下降到2005年的27 1%;相互持股比例也显著减少,从1991年的25 85%下降到2005年的7 61%。而且相互持股削减表现出三方面的差异性:一是实业公司积极减持银行股份;二是金融机构消极减持实业公司股份;三是实业公司之间减持股份过程中,出现了小幅增持的现象,见表3 2。可见,法人资本主义和主银行制度在日本公司治理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
表3 2银行和公司相互持股比例的变化(%)
年度金融机构实业公司金融机构实业公司其他合计金融机构实业公司其他合计19910 6010 400 2811 288 196 010 3614 5619950 4810 150 4011 037 803 670 2811 7520000 057 240 287 572 721 640 184 5420010 116 280 246 631 631 570 183 3820020 124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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