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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HR讲义]从实践的角度如何操作和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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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17: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HR讲义]
从实践的角度如何操作和应对
新的《劳动合同法》
常凯:从战略角度看新的《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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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18: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宾对话:从实践角度看《劳动合同法》

对话主持人:
  刘戈先生对话栏目编导,年度雇主总策划
  对话嘉宾:
  韩智力先生 《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饶 俊先生 安利中国HR总监
  张一弛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李 铁先生 北京恒城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刘戈:刚才很多同志从宏观角度谈了很多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看法,大家可能想知道,有哪些智慧既能够非常好的执行这部法律,同时又体现出管理创新的思路,饶先生从您这开始,您这样的企业在这方面能不能提供一些经验供大家分享。
  饶俊:谢谢主持人!我从报幕员升级为嘉宾,非常有成就感。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安利公司企业内部员工们反映都很平淡,没有人说法律来了,我们碰到了什么问题。我们有个网站,让员工在上面发表言论,我发现没有人对HR提出问题。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我们来说没有问题,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前一直就有,以前规定十年才签,现在规定第二次就要签无固定期限,我们一直都有,所以没有太大问题。从去年10月份开始,利用到全国各地出差的机会,我会跟员工讲新的《劳动合同法》,从人力资源角度主动向员工宣传《劳动合同法》,让员工更加了解《劳动合同法》,在北京讲的时候员工很开心,说《劳动合同法》对我们来讲很有保护,我说你觉得哪一条在保护你们呢?他们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等,我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保护劳动者了吗?我跟韩主任的观点有点相同,我跟员工解释,不要以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真的保护了你,我们公司一贯的做法是员工合同到期我们一定续约,从企业角度,既然用那么贵的费用把你招进来,我一定不会轻易解雇你,但是一旦你有违规,或者一旦跟不上形势,或者做不了你应该做的工作,那时候企业解雇你一定有原因,我们一定会找出足够理由跟你解约。我们想让员工全部明白法规的规定,明白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终生雇佣条件,员工明白以后反而有一种感觉,要更加珍惜工作机会,愿意做的更好一点,这是我们在沟通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刘戈:饶先生所在公司是世界五百强公司,在你们公司面对的问题可能不怎么尖锐,下面请问李铁先生,他们遇到的问题可能更现实一些,您应该是一线操作者,您对《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看法,您公司是什么样的运作方式。
  李铁:去年今天下午两点我曾经斩钉截铁跟大家讲过,我认为未来一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年,今天非常有幸在一年之后跟大家重温这个话题,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一大荣幸,从执行层面理解《劳动合同法》,我愿意跟大家分享一些操作层面的心得,我想讲一些老生常谈的话,在“裁”过程中有12字在恒城企业需要做到,第一,有理有据。“理”指所有政策,是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据”就是判断一位员工的行为时,评价他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第二个思想做到口服心服,心服就是让企业员工从真正的正面角度理解他的不作为或者不胜任,从口服来讲,从法律意义上、合同手段上做到书面或者送达方式上的合法,达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平衡点。第三尽职和尽责,责方面,我非常尊重嘉宾的想法,我不愿意提“责任”两个字,我愿意提“道德”,一个企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所要创造出来的道德感是什么样子的?我记得韩国三星企业曾经有个很大的问题,韩国民众抱怨三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感非常少,中国企业家也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社会第一次分配的时候应该分配给别人多少,这是一个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不能勇敢地创造道德感的企业是被同行业企业唾弃的,也是被真正优秀的人才所唾弃的。同时,回到《劳动合同法》,我觉得有个结果导向论问题,今天我们在看结果,我触犯法律的机率有多大,细化绩效考评,细化招聘战略,我们要在一个大的《劳动合同法》环境下考虑如何调整人力资源战略,如何重塑企业品牌形象,一个企业守大道有正义,胸怀坦荡,员工就会对这样的企业充满好感。
  刘戈:印度一个企业家说过这样的话,有一批企业家脑子里想的是资本主义,心里想的是社会主义,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对企业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提出来的让他们做强人,改变世界,现在要改变一下这个评价方式,除了强人以外还要做好人,从强人概念到好人的概念,我特别喜欢这句话,在我们的节目里没有办法用,所以我改了一下,有那样一些企业,他们脑子里想着效率,心里揣着公正,现在已经有很多这样的企业或者这样的企业家,很多员工代表这不是企业主流,可能会有10%、20%有这样的追求或者理想,更多企业家办企业目的就是挣钱,这个是很明确的,面对这样的企业,他们的想法不太一样,就这个问题我想听一下张一弛的看法。
  张一弛:很高兴有这么个机会跟大家共同学习,去年最佳雇主调查投票的时候,曾经有一栏,有哪些企业不在侯选名单里,但是很有影响力,我记得我推选过一个云南的磷肥企业,叫三黄化工,那个企业在昆明郊区,是一个老国企,员工和企业是终身雇佣制关系,企业效益很好,在行业当中有国际影响力。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员工为组织创造绩效,企业对员工的关爱,还有很好的管理文化,比如高管做满一届,很多人希望他在这个职位上做下去,甚至是撤下来,做一般工作。
  从我推举的例子上可以看到我的立场,我希望企业能够很好的平衡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2001年《中外管理评论》在新年第一期做个专栏,主题是《新世纪新千年管理学各个领域会有什么变化》,当时他们找我写人力资源管理在新千年里会有什么变化,我当时写的主题是《终身雇佣制可能要复归》,前面几位嘉宾讲的我很认同,今天来的很多企业可能不那么顾忌《劳动合同法》,因为我们在很好的位置上,企业文化不错,我们这些企业可能不是那么需要顾忌《劳动合同法》的,比如王培、饶老师他们的企业,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又有程度上的不同,拿李老师和饶老师的例子来讲,我没有深入地研究过这两家企业,安利这个企业员工个人绩效结果很容易衡量,员工绩效和报酬水平之间的联系很紧密,在这种情况下,不用那么担心员工会不会在我这沉淀下来,如果绩效不好,他自己会走,李老师这边相对比较麻烦,对好企业不用那么顾及,对于很不好的企业可能是个问题,就像刚才几位嘉宾讲的低成本策略可能不能走到头,因为过去很多企业确实靠机会,靠我们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靠事实上对员工利益的保护不够,靠这些机会进入市场赚钱,就像前几年企业讲对员工要末位淘汰一样,现在反过来了,在江湖上混是要还帐的,现在开始到了淘汰不好的企业的时间了,最差的企业可能真的要想想要不要继续生存,要不要把自己占有的资源、占有的市场份额交给好的企业,实现资源的重组、社会结构的重组,关键问题可能是在那些边缘上的,努把力可能能够发展起来,对于这部分企业,他们在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需要对企业业务战略重新思考,你的员工队伍当中有哪些主要类别,哪些可以外包,哪些可以做成独立的分公司,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本质上相当于提高了用工成本,用组织的方式进行生产,提供服务的成本提高了,相对而言用市场方式组织资源的成本降下来了,所以要从用组织方式向用市场方式转移。《劳动合同法》涉及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把政府考虑进来以后就有劳资关系,有三者的关系,企业内部雇佣关系好的时候,政府的影响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非常小的,因为我们已经把政府的要求、把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内化到企业内部了,变革的结果对所有人都是好事情。谢谢!
  韩智力:我想声明一个观点,大家说完观点我觉得有个误导,企业有钱了才有文化,千万不能说现在没钱所以可以没文化,这就麻烦了,远了不用说,中关村这样的企业很多,我现在不要产生一种误导,好象企业有实力了,所以要给员工福利,所以要把员工当成资本,出来混就在还债什么意思?一开始如果不守法,将来可能做不到,你不会变成真正的有钱人,我更愿意从人力资源角度说,常老师讲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们这个论坛放在广州,是不是会更有价值,在座的企业都是优势企业,我相信很多都没有见过产业工人,如果看生产线上的工人干到40岁干不动了,再去裁人,那时候不是人力资本,就是人力资源,而且消耗资源,沉淀资源,这时候老板怎么办,今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来对这些企业就会产生致命性后果,我对这件事情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
  刘戈:我从一个女企业家口中听到了一个非常钦佩的答案,不管怎么样,给企业做这么多年贡献,到时候多赔一些有什么不可以,《婚姻法》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可以理解,离婚时候赔钱就可以了。
  韩智力:这是错误观念,离婚是不需要赔钱的,离婚是瓜分财产。中国的中小企业很多,走什么路径很重要,小企业管理者如果不守法经营,将来挣的钱可能都要通通赔出去,在未来十年低成本成长策略是不可想象的。套用一句慈善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做企业文化也一样,做大有大文化,做小有小文化。不用讲你想怎么样,要看市场需要你怎么样,不是大企业才需要有责任感,小企业也需要有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做大。
  刘戈:有些企业是很聪明的,他们有智慧,通过管理方式,或者通过老板的德或者智慧可以把一个企业管好,如果仅仅通过员工低成本管理企业,获得利润,那就是笨企业,这样的企业就应该被社会淘汰掉。我把话题引入另外一个领域,我们知道中国的法律并不少,我们是世界上仅存的几个还保留死刑的国家,贪污受贿可以判死刑,但是仍然阻止不了贪污受贿前仆后继的走上刑场,我们制订了这么多法律,引起了这么多的讨论,但是有些企业家提出我不怕这样的法,开餐馆不怕猪肉涨价,在执法环境上,最后是不是只能约束好人,在法律执行方面我们有没有什么担心。
  韩智力:我认为这个担心一开始确实比较多,现在企业没有担心这个问题了,大家学习完《劳动合同法》以后有个最深感受,这次立法上有个重大变化,以前要求政府要监察、要执法,这次《劳动合同法》充分意识到是每个人的法,就像在座各位都是劳动者一样,我们用了一个小技巧,我叫做“挑起群众斗群众”,劳动监察部门如果稍有不作为就是被告,以后无论双薪、无论签无固定期,都是对劳动者权力的维护,很多企业经常问我,如果用外地农民工,我把钱给他,不上社保,这样行不行,2008年1月1号以后有巨大风险,刚才常老师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法律环境本身不会对一个企业产生影响,所以优秀企业不会因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丧失竞争力,反而更有竞争力。一定不要把员工当成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人,在广东农民工用脚投票,选长三角不选珠三角,一个企业的行为决定了最后的结果。
  张一弛:第一个看法,在企业与员工关系中,如果平时企业对员工是宽厚的,在双方关系结束的时候,员工起诉企业的动机是比较小的,多大程度上会招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己的行为。
  饶俊:新《劳动合同法》是我见过的法规当中覆盖面最广、牵扯到人员最多的一部法律,第二点,我们国家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法制环境和法制的执行。第三在所有法律牵扯到利害人的时候都有双重角色,既是企业利益保护者,同时也是个人利益的保护者,我坚信这部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
  李铁:如果有一天员工要离开的时候,他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比人力资源部了解的多得多,我举个例子,有个工会委员合同到期了,他说我是工会委员,不能炒我,合同必须到期,最后公司只能不炒他,把合同延长到工会委员任期结束,工会跟我们说,其实我们只是说主席、副主席不炒,其他委员可以炒,但员工说我是委员,凭什么这么说,希望国家制订法律法规时候多考虑企业的实际应用问题,遵守是一定的。
  刘戈:这部法律的出台,从立法过程来看,我有印象,好象收回19万条各界意见,在中国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立法过程中,表现了一种高度的机制设置的东西在里面。结束今天论坛之前我也发表一下我个人的观点,我讨论这部法律也好,讨论人力资源也好,讨论企业管理问题也好,我们更多是就企业谈企业,更重要的一点是《劳动合同法》让我们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每一个人除了是企业员工以外,都是公民,宪法授予每一个人的公民权不应该在企业的管理权中被扼杀掉,但是这种权力如何划分?它的平衡点在什么地方?从我的希望来说,我毕竟在做传播工作,在思考企业利益的时候,也要考虑社会公众和每一个公民的利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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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18: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话主持人:

  杨 杜教授 人大商学院教授

  对话嘉宾:

  常 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苏英琦女士 TOM在线副总裁

  常 扬先生 皇家苏格兰银行人力资源代表

  虞 翔先生 今麦郎CHO

  苏英琦:我是做企业的,新法的出台,对于企业来讲是成本的考验,对于HR来讲,我觉得是他们对过去工作的检验和未来工作的挑战。为什么这样讲呢?新法对我们的要求更全面了,过去工作如果做的不够,现在就会慌张,现在很多企业处在慌张中,比较欣慰,我觉得我们还是很从容,因为新法出台以后,我考虑到企业成本会加大,老板会稍微紧张一些,作为我们所有制度来讲,我觉得没有什么,因为我们经过诊断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了。这样看来,如果一个HR从开始就打下良好的基础,对于这次新法的出台其实没有什么紧张的地方。看了这个以后,我觉得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现在很多人在考虑应急,怎么应急这部新法,这是不对的,更多的应该考虑现在应该做什么,对一个企业来讲应该是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劳动合同,还有相关政策,包括绩效考核和培训,刚才讲有四大模块,每一块都离不开新法的执行,在调整工作过程中,第一就是诊断,把我们现在所有制度拿出来诊断,诊断以后该调整的调整,下一步就会在绩效考核方面做出跟新法的紧密结合,我觉得无固定期合同对企业来讲没有什么,为什么这样讲?只要制度健全,只要绩效等等方面都能跟进的话,其实对于企业真的没有问题,作为员工,特别是我们这种互联网公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年轻的团队来讲,我相信不会在你这做一辈子的,他一定要流动,在这点上我们是非常坚信的。因此我觉得新法对于我来讲,HR不仅要从企业角度考虑问题,还要替员工多想一些问题,只有这样,中间的平衡点才能掌握的更好,才能给企业更好的保证。

  杨杜:感谢苏英琦副总裁!我刚才听她这么坦然的谈话,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你们公司来讲好象无所谓好坏,有点无谓的感觉?

  苏英琦:新法没有出台时候,我们对员工的重视度已经非常大了,这么多年,重组、兼并工作我们做的很多,到现在人员流动是非常大的,但是没有一起诉讼,就是因为我们对员工考虑的非常到位,不仅仅考虑员工,其实是对企业更好的保障,是双赢,对员工好,对企业也好,不管从品牌上也好,还是从正常经营来讲,都是非常良好的秩序。HR已经不仅仅是关注于四个模块的专业人员了,应该是综合管理人员,我现在对我们HR队伍提的要求也是这样的,要把自己锻炼成综合人才,这样对老板和员工都能有一个很好的交待。

  常扬:对我来说没有切肤之痛,我从一工作就开始签合同。《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好东西,这个是绝对的,当然在企业里我们也讲在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对我来说,我没有特别想清楚的就是“是不是合适的时间”,原来我在诺基亚工作的时候,我们是全球管理,需要跟各个国家当地的劳工组织、政府打交道,从成本角度考虑,刚才常教授也讲了,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个压力。在这部法律制订过程中,听取了社会和各个方面的意见,《劳动合同法》第一稿中争议比较大的地方都做了相应改动,从跨国公司角度来说,我们觉得是非常好的,也是非常进步的一方面。刚才常教授也讲了关于长期合同问题,我在欧洲公司做十几年,这个东西从来都是自然概念,不是奇怪的东西,是自然的概念,对中国来说,中国经济是相对比较粗放的行业,对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都是粗放管理,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对中国产业的变化和企业对成本方面的管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我在有一个企业工作,都是跨国公司,在国外劳动力成本人员成本占全年销售12%、13%左右,在中国占5%,新《劳动合同法》一定会使企业成本增加,这时候企业就会考虑,我在哪些其他地方可以省钱,或者可以提高效率,或者可以提高竞争力,比如有些企业现在开始解雇员工,新闻媒体采取相对比较批评的态度,从长期来说,这是一个趋势,因为企业一定会考虑用人成本、用人效率,即使不解雇现在的员工,但是将来招聘员工时候也会更加谨慎,原来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我们公司有很多分包商,进出口公司有很明显的周期性,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很多企业就会把非核心竞争力环节外包出去,会导致一个产业的重新整合,《劳动合同法》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在这几年应该能看到。从企业角度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我们来说不是特别的情况,所以我们会遵守执行,但是我们也会看我们有哪些工种和员工是需要外包出去的。

  虞翔:各位好!我也是来自于企业的,对于这部法律的好坏,在我们企业讨论的很少,更多的学者会研究这部法律的事项,我们考虑更多的是新法律出台之后,我们该怎么做,这个是明明白白摆在我们面前的。对于我们这种制造型企业,我们更多从战术角度考虑,如何能够比较有效的控制大幅度增加的人力成本。我们考虑比较多的是在技术上,技术上能不能节省人力,另外咱们已经喊了几十年了向管理要效益,但这件事真正能做到位的企业很少,你能不能从管理角度有效的控制人员成本,现在是我们重点要研究的一个课题,同时考虑到大家都是做HR的,相当一部分人可能都有这种感觉,在很多企业里现在HR慢慢被边缘化,甚至有很多企业,人事、行政是合在一起的,很多HR发挥的作用都非常有限,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我们在座各位HR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也是一次挑战,在经营管理上HR有没有作用,有没有真正给公司创造价值,以后你的考核指标会发生很大变化,我要求我们所有HR人员要关注更多的业务和流程,在这些过程中能不能提出更好的管理建议,以此为基础提高公司整个管理水平,真正向管理要效益。对于HR来说我觉得是很好的机会。

  常凯:我觉得这几位的发言比我讲的更生动,而且我们基本是站在一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就是怎么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企业的发展。现在HR在相当程度上确实被边缘化了,但是为什么被边缘化,如果我是老板,我不满意现在的HR,《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老板必须得考虑劳资关系问题,谁来做?行政做不了,就是HR的事,但是我们能不能让老板觉得我们能够承担这个重任,我们得改变自己,所以我特别同意,这是一个契机,现在不提高不行了。

  杨杜:非常感谢常教授!时间非常非常短,下面有没有提问题的,如果有的话可以给大家一个机会。

  提问:感谢各位人力资源的专家、领导,今天我们讨论如何积极地面对《劳动合同法》这个话题的时候,我们都提到从被动转为主动,我和HR同行交流过程中有人提到这样的观点,我也非常赞同,就是我们所担忧的是人力成本的上升,现在我们提倡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当我们把员工视为企业资源时候,从资源角度,会不会是人力资源投资的转变,面对企业成本的增加,能不能认定这是我们对人才投资的增加,请问常教授和在座的专家能不能帮我印证一下这个观点。

  常凯:我觉得这个思路非常有启发,一个方面,显性成本会增加,以前我们没做到,现在一块做的话,我觉得压力在这。成本和产出不能分开看,如果单纯支出,当然越少越好,如果能够促进产出,我们应该增加投入,在这里边实际上是资本投入,为了更好的产出,劳动者积极性的调动,我们不能当成仅仅是成本,是合作伙伴,是资源,是力量,比如刚才常扬先生讲的,他们公司现在劳动力成本基本是5%,在国外是12%,上两个星期在国务院开会,跟华建敏秘书长汇报,后来我问一个问题,大家现在都有压力,说成本增高,可是究竟中国劳动力成本和利润之间有多大空间,我说中国没这个统计,欧洲、美国都有这方面统计,当时建敏秘书长问统计局有这个数字吗?他们说没有,是不是我们企业增加一分成本,利润就没了,在这点上是个问题。再有一点,增加成本以后,产出能增加多少,如果把这些问题联系在一起,我想我们的思路就能更开阔一点。谢谢!

  杨杜:大家在企业做管理,实际是比较复杂,不是员工整体问题,有的员工是成本,有的员工还是包袱呢,有的员工就是财富。明年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时候,我觉得可能有两个趋势:第一个趋势:三场大仗可能打起来,因为大家的观念不一样;第二在用工也好或者劳动力也好,有实力和没实力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第三在工人和工人之间,包括已经是工人和将来成为工人之间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竞争,但是我们不希望这件事情成为蝴蝶的翅膀,事情越做越大,而希望很好解释;第二个趋势,往和谐方向走,大家能够达到双赢,达到共同理解对方。据我了解,在国外没有在法律上制订的太多,一般都是企业惯例,我在日本呆很长时间,他们都是企业惯例。针对无固定期限合同,从这个角度,可以做的更好,像计划经济时候,我们上来就是正式工,一辈子肯定在那,而且子孙还可以继承等等,那是最稳定的。关键是要围绕提高企业竞争力考虑问题。我们希望将来人力资源部门地位更高一些,我们希望我们的员工生活的更好一些,当然我们更希望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更好一些。谢谢大家!谢谢各位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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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徐老师!

好东西,谢谢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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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0: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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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8: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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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5: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研究新合同法,真的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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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6: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研究新合同法,真的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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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4 15: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谢谢您!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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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好 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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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02: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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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16: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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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17: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first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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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21: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谢楼主的分享,谢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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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21: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谢谢老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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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12: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有参考价值

谢谢分享,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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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19: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多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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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21: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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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15: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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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06: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o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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