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师 发表于 2010-12-28 19:53:37

【MBA导师讲义】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若山《什么是企业独立董事》

【MBA导师讲义】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若山 《什么是企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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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发表于 2010-12-28 19:54:39

以下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发言实录:

大家下午好,我们的经验就是在大家的文件袋里面有一个中国公司治理报告,这是2010年的 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实践,在做这个报告的时候我们组织研究人员对2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走访,对其中的一部分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案例分析。同时,对我们的6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的问卷有738家,报告主要探讨了独立董事在中国的形成和实践,通过详细的调研数据分析了独立董事的规模和人文特征。提名选聘机制、激励机制、履职情况以及法定责任等等,并且提出了政策建议。

这个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3年以来,推出来的第8本公司治理报告,去年我们推出来的报告是研究信息披露问题。像前面还有公司的社会责任,董事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以及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民营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等等。

独立董事从国际上来看,它的出现主要是内部控制问题,然后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形成一种有利的制衡机制,增强了董事会对内部人,主要是管理人和控股股东的独立性和监督的有效性。保护公司的外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来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最大化。独立董事的特性我称之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因为我们要求独立董事第一不是全职,第二和公司没有什么重大厉害关系。当然最近国资委也在试行,对国有独资的公司,聘请一些专职的独立董事,主要是退休的,以及前国企,以及政府背景的退休人员,这些人员,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副主任介绍,这些人监督效果非常好。这个跟上市公司的做法有点不一样。

由于刚才讲的两大特性,它产生了三大问题,一方面独董可能是独立的,但是它可能不一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产生三大不足,第一是履职能力不足,第二是精力投入和信息不足,第三方面是履职动力或者激励不足。因此独立董事引入的同时,也带来了收益和成本,延伸了两权分离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从起源上看,可以看到独立董事在英美法系,单层董事会这样的内部机制上形成发展起来的。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对独立董事责任强调首先是1992年英国的cpdbery报告,建立公司的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非执行董事,至少有两名是独立的。在1995年发布《Grecnbury报告》和《Hampel报告》。美国的独立董事最早是1940年《美国的投资公司法》,美国的投资公司协会为了减少政府对投资公司业的干预,他们很好的清理自己的门户,提出了很严厉的一些措施,就是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使公司制的基金在美国公司治理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保证。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了美国60世纪80年代,迅速发展到90年代,进入新世纪之后又得到进一步的深化。我们可以看到,根据美国的很多调研报告可以发现,比如说2003年美国的圆桌会议,对美国150多家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90%以上的大型公司有2/3以上的董事是独立董事,但是我们知道美国的安然公司倒闭,世通公司的破产,美国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对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运作过程中间发挥的作用,尤其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作用,特别加以强调。后来的审计委员会成为法定的机构。并且不受控于股东或者说管理层。

欧盟,既包含英美法系国家,也包含大陆法系的国家,比如说法国是两种制度同时并存的,一方面是美国的英美的单层董事会制度,另外就是德国的双层董事会制度,双层董事会制度在有一本书里面,曾经对德国的双层董事会制度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双层董事会制度里面。日本采取的一直是大陆法系,但是它也不完全是德国的双层董事会制度,它有监事会,中国的监事会倒是和它比较接近,最近这些年来,日本的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提升,因此日本人也想发挥那样的,开始采取两种不同的模式。像一些比较著名的日本的大牌公司,他们外部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往往都超过50%,这些公司现在很多也都采用了欧盟单层董事会制度,引入了独立董事。

总的来讲全球独立董事在不断的创新和完善过程中间,主要体现在第一点独立董事的比例不断增加,另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领域不断扩大。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安然事件、世通公司,还是最近的华尔街的次贷危机,都表明独立董事不是万能的,独立董事制度也不可能包医公司治理的百病。刘总和上午的杨桦都介绍了中国独立董事制度构建过程,以及整个制度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间,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发挥了主要作用。和英美有一些不一样,在英国主要是公司资质,在美国和英国,最后是治理型的组织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但是在中国,政府背景的监管机构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

从目前来讲,无论是主板,还是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根据我们强制性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平均每一家公司都有三名以上的独立董事。人数上面是已经达标了,但是它的作用仍然是承担着比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不同的独立董事个人,他的履职情况情况不一样,不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履职情况、履职效果都不一样。

这是独立董事的规模和人文特征做了一个分析。从目前来讲,所有的公司,1/3以上是39.84%,在专门委员会中间占比至少1/2的是超过95%。年龄主要是分布在40到60岁之间,这是占比的65%。然后他们的教育背景是90%以上都受到本科以上的高等教育。尤其是博士学历的占到1/3,就是高学历。但是履职时间和能力这里面面临了一些挑战,超过40%的独立董事来自于国内的高校,而且绝大部分是高校中间的院长,以及名教授,有很多都担任了各种各样的行政职务。另外来自于企业的独立董事排在第二位,多数在公司里面担任高管,还有大企业的一些中层。

第三大来源就是来自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的一些专业机构。这三大来源占了整个独立董事的80%左右。刚才刘总也讲到了,深交易所的一部分独立董事辞职,辞职理由最多的就是工作太忙,时间不够。第二是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表示担忧。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独立董事大部分本职工作是非常忙的。

上市公司是不是应该聘任更多的独立董事,调查结果显示,一半对一半了,有48%的上市公司认为不应该,接近52%的选择了应该。那么地区分布上,认为应该增加的主要是集中在西部,另外从行业分布上来讲,像农林渔牧也比较高。另外从公司性质来说,民营公司倾向于更多的增加独立董事。这是非常有意思的现象。

再就是提名和选聘的特点,从目前来讲提名和表决基本上是由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控制,董事会主要是董事长控制。中小股东参与提名的情况比较少见。尽管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还有相关的规则,我们可以采取立即投票制度,而且有很多公司是采取了这种制度。但是仍然大多数的公司是采取简单多数的制度来进行的。在解聘过程当中,独立董事的变更非常频繁。总的来将提名和选聘机制,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另外由于目前的履职环境还有其他的一系列因素,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以及事实研究表明,独立董事更多不一定能够带来更大的收益,当然是不是需要加强配套,这是另外一回事。

另外很明显,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呢?第一点,参与比例在不断的上升,另外独立董事开始在公司决策过程中间发挥独立的声音,发挥举轻若重的作用。

但是总的来说独立董事的异议率比较低,异议率比较低,是因为由于东西不确定的,也许是事先的沟通比较充分,也许是独立董事聘任主要是由公司法人决定的,所以他也不一定是愿意讲更多的“NO”。

独立董事发现问题,提出异议在于某些情况之下,他们觉得仍然对公司的决策不能产生支配性的影响。还有他们知信保障不尽如人意,他的知信情况和他的专业能力相关,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和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愿不愿沟通,在什么时候沟通,这种也有很大的相关性。在很多情况下,独立董事如果没有足够的信息很难做出一个非常好的决策,这和股票投资是一样的。

还有对于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披露仍然是不够的,总的来讲影响独立董事表决结果汇总起来,独立董事时间有限,占的比重是最高。能力和水平有限,两个加起来也是占到1/3左右,上市公司不配合倒是其次,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

从这个激励机制的角度来讲,这里主要是讲的报酬,报酬中国的上市公司主要是以现金形式来给年费和车马费,同时薪酬差异非常大,2009年薪酬最高的是一年130万,最低的是1800块钱。薪酬分布上讲,主要是分布在1到5万,其次是5到10万,1到5万是占到60%。从行业上来讲,就是金融行业自薪酬要高于其他的行业。

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针对独立董事特别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这都有一些详细的规定。从监管上来讲,可以看到对独立董事的违规处罚情况,2006年8到2009年,独立董事的处罚数量有454件,上市公司的处罚事件里面共处罚了312件,其中涉及独立董事的是52件,占全部处罚事件的11.5%,另外处罚的数量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2006年达到了峰值,2007年以后直线下降。有一个导U型的曲线。处罚原因最高的比例是没有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这是占处罚的75%,其次是信息披露虚假和严重误导性的陈述。这是独立董事和其他人绑在一起处罚的。

另外处罚措施,因为从目前来讲,交易所只能是进行公开谴责,没有罚款的权利,也没有诉讼的权利,目前公开谴责最为常见。占处罚总数的64%。警告是占32%。罚款主要是证监会的罚款,罚款的区间是3万到5万,今年有一例是10万,当然之前也有一些罚款达到10万的例子。

归纳起来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首先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制度基本建立,法规制度日益健全,形成的一个从国家层面的法律到证监会的行政规定,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以及到治理型组织的规则,这样一个非常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独立董事引入优化了董事会的构成,强化了董事会内部的机制,有效减轻了内部人控制带来的问题。

第三,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机制。

第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过程中间开始积极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公司的关连交易,还有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另外我这个PPT是对独立董事制度实践过程中间面临的问题做了一些归纳,在个人层面方面,独立董事制度和实践主要是独立董事的定位和履职能力,比如说怎么样对履职提供保障,比如说能力和经验,入职培训和持续培训,还有履职和决策咨询机制,以及选聘基础等等,都可以改善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履职时间,主要是牵涉到时间投入,因为我刚才提到的国资委做的探索,专职,汇金也有一些专职的董事。还有履职绩效,包括对履职绩效的控制,比如说各种各样的准则,包括业绩评估,还有报酬和激励,包括报酬安排,还有非报酬的安排,后面还要讨论到非报酬安排方面的东西。还包括一些约束和激励机制,在董事会层面就牵涉到董事会的结构,有多少执行董事、多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占多大的比例。还有独立董事的绝对规模应该多大,因为如果整个规模很小,那比例机制很高,就没有几个人,干不了什么事。还有专业委员会,还有公司董事会组织机制,以及董事会的工作规程,业绩评估等等。

目前来讲中国独立董事的制度存在一些若干的问题,首先是对独立董事的定位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包括证监会在内,监管机构,更多地希望独立董事是起一个监督的作用。当然从公司来讲,我们这个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公司希望主要是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的作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比如说像李若山教授就是为财务方面提供支持,有的是搞技术的,在技术方面提供支持。还有很强的行业学会,或者说其他的背景,在这种公司的业务关系方面提供支持。另外就是独立董事目前仍然所谓的独立性,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和障碍。比如说聘任程序规范性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国内也有很多在讨论,是不是成立一个独立董事协会自律组织,由这个协会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立董事,因为我们现在主要是由上市公司自己来选派的,这个选派从目前来讲无论是有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还是有公司的管理层提名,都会有一些问题。董事会的提名,可能独立董事本身就很忙,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今后还是内部人来提名的。

另外独立董事很多都是社会名流,他们太忙,有大学的知名教授,柜子里面有一大撂的聘任证书,就是说这种社会兼职很多,不一定可以投入很多的时间。比如说做一项很重要的决策,这种决策开一两天会,临时抱佛脚,就很难获得非常足够的信息,来对它做一个清晰的判断。所以独立董事无论从监督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比较好的决策者的角度来讲,都需要有充分的信息,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这种东西都有一定的问题。

还有我们很多的独立董事任职有四年以上,但是有很多任职时间很短,他甚至很长时间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这个企业,就是大学教授,教授也可能做技术其他的东西,从来就没有接触过企业,因此他没有公司管理方面的经验。所以可能企业对他的期望和实际的效果有很大的落差。

还有目前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没有一个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另外还有资金上的保障也有一些问题。还有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之外的具体职责、角色,都是比较模糊的。

我们提出了一些改革方面的建议。首先要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要有一个比较好的法制秩序,同时也要有一个比较健全的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文化,比如说强调正直,强调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这个东西都是很重要的。另外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履职精力和时间投入,也有很大的讨论和改进的空间。


另外怎么样确保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命的独立性,从目前来讲,这个也有非常大的空间。在独立董事的信息披露方面,以及目前比较普遍的对履职的评估情况,极为不完善,包括单个独立董事,单个董事,尤其是整个董事会的绩效评估,都没有变成一个非常规范的做法。另外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和法律责任,在激励机制方面,我们在美国对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董事会的激励机制是有争议的,多年来美国的华尔街,还有很多上市公司采用的股票期权的做法,像巴非特全球首富,他有一个观点,他自己在上市公司里面拿的报酬是很少的,主要是持股,他也希望他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公司里面持股。不是拿现金,也不是股票期权。我们在讨论的时候,就说持股不是就不独立了吗?持股仍然是一个小股,但是这个小股要足以形成一种基础效应,要使独立董事在乎他投进去的这部分钱,所以我们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是不是让独立董事以及其他董事,拿出一部分的真金白银出来,以及像美国加州工作人员的退休基金卡沃斯建议的那样,独立董事每年的车马费、年费70%也应该是股权形式的激励。除了现金之外,在上市公司里面,他一部分身价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尽管这个股权比例很低,是真金白银,他才会在乎这个公司。否则规定再多都没有很高、很强的精力做好他的事情,靠正直、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对我们目前的制度审计,在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仍然有很大的空间。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liuyy 发表于 2011-2-15 00:50:19

good

mbs8 发表于 2011-3-9 10:23:47

{:1_195:}

陈炳强 发表于 2011-3-30 20:22:49

谢谢

杨忠霖 发表于 2011-4-28 11:27:01

学习

People 发表于 2011-5-2 20:44:35

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

cthlx 发表于 2011-8-12 08:08:09

谢谢

yzt0579 发表于 2011-10-6 16:09:09

谢谢

方之圆 发表于 2012-6-1 20:14:52

看看

红尘俗人 发表于 2012-6-20 08:49:11

回复啊

lzb6699 发表于 2012-7-5 18:55:09

特别想看看

liuyong0411 发表于 2014-2-14 15:59:05

嘎嘎嘎嘎嘎嘎

heinbc 发表于 2014-2-21 17:22:48

学习

ww1883 发表于 2014-3-9 20:26:16

学习,谢谢!

李冠英 发表于 2014-4-25 08:45:27

谢谢老师!!

ZWG71 发表于 2014-6-11 11:32:35

谢谢老师分享

cangtian 发表于 2015-5-13 21:06:01

谢谢分享

俗大凡 发表于 2017-2-3 09:50:50

111111

上官皓宸 发表于 2018-9-25 2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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